姓名:凌灿伟
手机:15881838374
邮箱:157161784@qq.com
证号:15117201410876641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210办公室
来源:大竹县律师-凌灿伟 网址:http://www.lingcanwei.com/ 时间:2022-07-13 20:07:03
大竹律师凌灿伟转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起诉书
原告:黑龙江省xx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xxx, 职务:总经理。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xx市xxx区xxx街道xx小区,邮政编码:xxxxxx
被告:黑龙江省xx房地产公司,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林xx ,职务:董事长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xx市xx区xx街道,邮政编码:xxxxxx
委托代理人:梁xx 性别:男,出生时间:xxxxxx 民族:汉。 工作单位:黑龙江省xx房地产公司,住址:黑龙江省xx市xx区xx小区,邮政编码:xxxxxx,电话:xxxxxxxxxxx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要求被告依法优先支付工程款xxxxxxx元人民币;
2、要求被告承担迟延支付工程产生的利息xxxxxx元人民币;
3、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诉讼xxxxxx元人民币;
4、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xxxxxx元人民币;
5、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
起诉事实和理由:
(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内容,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20xx年xx月xx日,原被告通过招标程序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位于黑龙江省xx市xx区的开发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工程造价暂定:5000万人民币,工程质量:合格,合同工期: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违约责任:工程款拖欠一天,发包人支付xxxx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原告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合同的全部义务,于20xx年月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原告要求被告进行工程结算,被告一直拖延至今,除了已经支付的工程款xxxxxx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和签证部分,被告还要支付原告工程款xxxxxxx元人民币及以此工程欠款为基数产生利息(从20xx年月日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起到被告支付之日止)xxxxxx元人民币。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xxxxxx元人民币。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期间被告由于没有办理相关工程项目手续,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施工xxx天,给原告造成的材料、机械、人工损失xxxxxx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且优先支付工程款给原告。
此致
黑龙江省xx人民法院
原告(盖章):黑龙江省xx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8日
注:起诉书一式两份,按被告人数增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