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凌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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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57161784@qq.com
证号:15117201410876641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210办公室
来源:大竹县律师-凌灿伟 网址:http://www.lingcanwei.com/ 时间:2022-11-21 23:11:30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12月9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82120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路206号1单元6楼12号,联系电话:
被告:程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90年12月18日,身份证号码5321291990121X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路206号1单元6楼12号,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诉讼请求: 离婚律师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决婚生女王某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婚生女抚养费1500元,直至独立生活为止;
3、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告占80%的份额比例,被告占20%的份额比例,具体财产见事实及理由,财产价值约 元,大写: 元;
4、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20000元;具体为原告及原告父母照顾子女较多,被告未照顾;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08年8月原被告双方在外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10月4日被告生育一女,取名王某某, 2011年2月21日原告生育一女,取名王某某。
原被告从认识至结婚生活,双方感情一直较好,原告对被告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且被告极为信任,直至2022年7月原告怀疑被告有出轨的迹象,2022年11月15日原告通过被告手机相册、转账记录等发现被告出轨,并且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第三者(即出轨对象),被告的行为伤透了原告的心,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原告主张多分财产,被告少分财产,原被告的财产为:1、车牌号粤HBEXXX小型轿车一辆、粤H7WXXX小型轿车一辆;2、座落于广东省肇庆市某某路2号二区2座2702号房屋一套;3、位于于广东省肇庆市某某路2号二区1-4座地下室147号汽车位;4、存款16万元在被告处;5、被告名下股票4万元(市值)。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