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凌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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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15117201410876641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210办公室
来源:大竹县律师-凌灿伟 网址:http://www.lingcanwei.com/ 时间:2022-04-13 22:04:22
大竹凌灿伟律师发表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郝某,男,1977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竹某某路798号12楼5号,身份证号51302919771002XXXXX,联系电话:13508259XXXX
被反诉人:重庆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住重庆市某某区某某街道孟家院党校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062878XXXX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1、依法判决被反诉人重庆某某物流有限公司退还反诉人交纳的保证金5000元。 离婚律师凌灿伟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7年反诉人自购东风牌汽车(车牌号为渝BR6552)一辆挂靠于被反诉人单位从事货物运输,并于2017年7月6日签订了《委托合同》,交纳了保证金5000元。反诉人一直按照合同履行缴纳服务费,一直至2020年6月,2020年7月将挂靠的车辆报废,并通知了被反诉人,被反诉人一直未将保证金5000元退还给反诉人。
综上,由于车辆已经报废,合同已无法履行,反诉人已经通知了被反诉人,《委托合同》已经解除。为此,被反诉人应当退还反诉人所交保证金。鉴于目前被反诉人已经提起诉讼,为了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反诉,望与本诉一并审理。
此致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