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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表诚意把婚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结果婚没结成,房产要分女方一半吗?||大竹县律师

来源:大竹县律师-凌灿伟   网址:http://www.lingcanwei.com/   时间:2022-12-04 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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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表诚意把婚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结果婚没结成,房产要分女方一半吗?||大竹县律师

上次我们讲了,在婚姻案件当中牵扯的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产权归属,一般有三种登记情况,登记在自己名下,对方名下和双方名下的。登记在自己名下、和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情况已经跟大家讲过了,今天我们讲一讲,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大竹著名律师   大竹知名律师

小情侣准备结婚,男方为了表示诚意,把自己婚前买的婚房登记在了两个人名下,实际上买婚房的钱都是男方一方出的。之后呢,俩人继续筹备婚礼,但因为彩礼问题没有谈妥,俩人这婚就没结成。男方想着,这婚没结成,得把房子要回来啊。但女方确说,我这名字是你愿意加的,既然加了,房子就有我的一半了。咱俩现在分了,我的那一半你得折价给我。那么,这套房子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男方把婚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结果婚没结成,要分女方一半吗?

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了两个人各自的份额,不管是结婚前分手,还是结婚后又离婚,在实际分割时通常按照房产证记载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证上并没有写两个人所占比例,就算是一方出资,但在他将对方姓名登记于房产证的那一刻起,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实质上就是一种赠与了。那么,双方应该共同享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原则上房子一人一半。而且,从不动产登记角度来讲,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而这种登记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视为双方婚前对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权属达成一致。大竹律师事务所   大竹免费咨询律师   大竹律师电话

但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司法实践中,也有法官综合双方实际出资事实、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双方份额,并根据所占份额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以及应给付另一方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当然,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那么,对于证明实际出资事实,如何形成这样的一个有效的证据链呢?实际上,主要是需要证明是个人婚前全部出资,比如说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给开发商直接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转账金额需要与购房款对上。如果有父母出资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父母转账的记录,银行流水,形成这样一个证明他全部出资的一个证据链。这样的话,毕竟另一方是一分钱都没出,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有可能会给全部出资的一方多分一些的。我们就办过这样一个案子,最终法院是判决出资方获得70%的房产份额。

除了证明实际出资情况外,如果能够证明对共有财产贡献比较大,也是有可能多分的。你比如购房时支付的购房款、装修的费用、房屋契税费用、物业费、日常开支等费用。那么,这样的话,付出较多的一方一般贡献较大。在这个证据链当中,那就需要有装修合同、装修打钱记录、银行流水、以及交契税、物业费等费用开具的发票。

还有一个考虑因素就是婚姻关系持续时间,比如说,俩人结婚后并没有共同生活的或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比如不到半年。那么,这个是否共同生活一般怎么证明呢?

在实践中证明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时间一般以当事人陈述为主要证据。除此之外,需要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或者物业公司的证言、邻居的证言,如果在家里门口安装有摄像设备,那么,可以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

如果说,能够在这三个方面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那么,在分房子的时候,能够获得的份额就会相对多一些,可能是70%或者更高。

除了说买房的时候就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俩人结婚之后,把另一方名字加到房本上的情况。在我们律师日常工作中,也经常有人问,房子是先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的,婚后,伴侣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是因为伴侣并无购房资格,这种情况能加名吗?

我们可以肯定的告诉您,在结婚之后,加上对方的名字,是不需要对方有购房资格的。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审核购房资格的,因此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有没有购房指标都不重要,只要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伴侣的名字的。但是,对于婚前加名的,还是需要具备购房资格。因为没有婚姻关系,两个人在法律上不算是家庭,那就不能按家庭为单位审核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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