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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协议书123

来源:大竹县律师-凌灿伟   网址:http://www.lingcanwei.com/   时间:2022-01-25 17: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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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协议书123  

             协 议 书       

甲方:江苏某某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港市某某镇某某路

法定代表人:陈巧英

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某528号XX幢XXX层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大竹某某医院,住所地:大竹县某某街道某某东路东段68号

投资人:申XX

乙方:周某某 ,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XXXXXXXX

代理人:李某某,系乙方儿子。 

事由:江苏某某器械有限公司系交锁髓内钉(注册证号是国械注标20163461835,规格型号规格型号SDDKIVΦ9*340(左),生产批号1803312)的生产者,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交锁髓内钉的销售者,大竹某某医院系医方,乙方周某某摔伤左髋部,2020年1月5日到大竹某某医院治疗,行左侧股骨中段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3月复查骨折断端对位对线好,后乙方周某某下地负重行走,未再复查, 2021年11月27日乙方周某某提重物突感左大腿疼痛,左下肢站立及行走不能,于2021年11月28日到大竹某某医院摄片检察为内固定物断裂,并于2021年11月29日至大竹某某医院治疗,2021年12月2日大竹某某医院对乙方周某某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内某某为行左侧股骨骨折术后再骨折伴内固定物断裂内固定物取出术+重新内固定术+取同侧髂骨植骨术。术中使用交锁髓内钉(注册证号是国械注准20163461835,规格型号SDDKIVΦ9*340(左),生产批号1803312),该交锁髓内钉系江苏某某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交锁髓内钉的销售者。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申请,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一次性处理协议: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合同律师

一、经协商,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损失。若依法计算乙方应获得的各项赔偿超过本条约定金额的,其超过部分乙方自愿全部放弃;若依法计算赔偿的金额多余甲方赔偿的金额,则甲方自愿放弃多余部分。

前述赔偿款在本协议签订当日转入乙方的下列账户:

户名:周某某;开户行: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账号:62145915820XXXX14。

二、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乙方自愿放弃可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可向乙方行使的各项权利,不得再向乙方提出本协议以外的任何赔偿项目和费用,且自愿放弃提起诉讼等各项权利,同时不以任何形式阻挠乙方正常生产和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影响甲方的声誉。

三、本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之情形,双方对协议条款的内某某均完全理解并完全赞同,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大写 伍万 元整),若乙方违约,甲方还可以要求返还所支付的所有款项。

五、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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